本帖最后由 灵兒| 于 2015-7-8 10:37 编辑
小编有话说:看到帖子以后,妈网就联系了咱们本帖发帖人—陕职院容毅,他说这都是真实的事情,在妻子生孩子花钱上,他从来也不吝啬,但如果花了钱没有享受到本应该得到的服务,心里的别扭是无法用文字说出来的!大家在生产的医院被收过“导乐费”吗?说说你的经验,生孩子期间,哪些费用是医院不应该收取的?
看看我们的经历,你还敢到西北妇幼生孩子吗? 当今的医患矛盾为何尖锐,看看我们在西北妇幼生孩子的经历你就明白了。 产妇:罗女士,女,28岁。下文简称“罗女士”。住院号204413
本人,陈某,男,38岁,系产妇家属,夫妻关系。下文简称“我”。 由于患者于5月22日分娩,现在还处于坐月子的特殊时期,行动不便。由我代理患者向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提出投诉。 罗女士于2014年8月检查发现怀孕,我们就开始发愁到哪家医院生孩子。询问了几个生过孩子的朋友,有人在第四医院,有人在省医院,有人在交大附属二院。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些朋友都是因为在某某医院有熟人,才去那里生孩子。看来这年头生孩子不找个熟人总觉得不靠谱啊!可是我们家只有一个远房亲戚在交大附属二院后勤上工作,实在不想去麻烦人家。我们就只能选择就近去南二环的武警总队医院做产检了。 到了2015年年初,听说省妇幼搬到了曲江新址,罗女士就决定要去新的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生孩子。原因是西北妇幼一直口碑很好,新开的医院各方面肯定要求更严谨。我们是怀着对西北妇幼非常信任的心态,选在了在西北妇幼产检,直到2015年5月生下孩子。可是后来的经历,让我们非常后悔,西北妇幼你对得起产妇罗女士对你的信任吗? 产检基本没出什么大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从罗女士住院的那天开始,被坑的窝心经历就开始了……以下我总结医院出的几个问题 罗女士整个孕期、产检一切正常。预产期是2015年5月17日。到了5月19日没有反应,当天遵医嘱住院。进入产二科三病区办理住院手续,护士就告诉我们,在这里住院必须购买医院提供的婴儿床垫(20元)、襁褓(119元)、尿布(26元)。当时就觉得这肯定是强制消费,但作为患者,我们是若是群体,也不敢理论,只能忍忍花了这个钱。后来发现其他家长并没有购买病房提供的婴儿用具,去问护士。护士又改口说,这些用品是自愿购买。才知道一开始护士撒谎了,虽然钱不多,顿时有吃了苍蝇的感觉。什么时候病房也做开了生意?这种强制消费难道护士能拿提成吗?还有一个最害怕的,病房的婴儿都穿医院统一强卖的衣服、襁褓,这样很容易抱错孩子。这绝对是一个隐患。虽然还有手牌,但医生给宝宝上手牌的时候怕伤了孩子,也不敢栓太紧。我们宝宝的手牌第二天就掉了。 第二个问题:产房在进行静脉注射催产素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工作疏忽,操作失误。将本该注射的催产素错误注射为otc测试针。造成第一次注射无效,二次注射催产素后才予以补救。 具体过程如如下:罗女士预产期为5月17日,。5月19日到西北妇幼门诊检查,发现羊水偏少,医嘱住院待产。5月19日晚遵医嘱住院,5月20日注射otc测试针,当天通过测试。5月21日医嘱进行催产素注射,进行人工干预妊娠。5月21日上午9时,罗女士入产房接受催产素注射,至12时注射完毕。拔下针头后,罗女士发现注射药物错误,本应注射催产素,实际注射的是oct测试针。罗女士向医生询问,这时医生才发现注射针剂错误。随后医生对患者进项了二次静脉注射,第二次才注射了催产素。这个错误直接导致患者本应一次注射完整的治疗,分两次完成。多做了一次静脉注射,造成患者身体痛苦。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当时我和患者都不知道otc测试针和催产素有何区别。患者理解为打错了针,心里非常害怕。造成整个产程患者过分紧张和焦虑,直接导致患者产程过长,21日16时入产房,22日4时50生产下一男婴。5月28日我向产房口头投诉此事,6月2日产房给我答复是,产房的承认此事他们有失误,处理结果是在产房内部例会上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对于此处理结果,我方不能接受。 第三个问题:乱收费---导乐费350元欺骗性的收费。 5月22日4时助产士范静通知我:罗女士要求我进产房陪产,进产房的家属需要每人交纳350元“陪产费”。还让我签字了一个知情书。此费用并不从住院押金中扣除,而是在收费处单独交费。交费后,我才发现,收费单据上记录的是“导乐费”350元。我的质疑是,家属进产房是否需要交纳350元陪产费。你院收我的350元到底是陪产费还是导乐费。如果是陪产费,请给我出具陪产费**。如果是导乐费,患者并没有要求医院安排导乐师助产,生产过程中也没有导乐师对患者进程生产指导。 要注意的是,这也许并不是医院的过错。这是助产士范静给我挖的一个坑,其实家属进产房并没有“陪产费”这个收费项目。家属进产房是不收费的,但进产房的时候,助产士范静故意混淆“陪产费”和“导乐费”两个概念,让我签了一个同意支付导乐费350元的协议。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导乐费是什么意思。后来百度搜索才明白导乐是什么意思。 “导乐大多从有生育经历的优秀助产士中选拔,经过特殊的课程训练上岗,“一对一”地指导产妇分娩,为产妇打气鼓劲,还要为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产妇克服恐惧心理。孩子出生后,导乐还要对新妈妈进行产后伤口修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等专业指导。” 这里我要投诉的是:第一、导乐费是一个服务性收费,不是生孩子必须的医疗费用。是由产妇自愿选择的一个服务性收费项目。但产妇罗女士本人并没有向产房要求“导乐”服务。我签署的那个“导乐费”知情支付协议,完全是在助产士范静对我的欺骗行为。第二、就算我们要求了导乐服务,可是助产士范静是有资质的导乐师吗?感觉她也就是大学才毕业,有没有结婚都值得怀疑,怎么可能有生育经历?助产士和导乐师由范静一人兼任,这样也是违反医疗制度的吧? 6月2日我向产房口头投诉此收费不合理,产房同意退费给我,但要求我不再质疑其他不合理收费项目。由于我对其他问题还有质疑,至今产房并未退还我方此费用。后来我们从其他患者口中才知道,这“导乐费”就是产房的小金库,收的时候不从住院押金里扣除,是单独收现金的。助产士范静为何这么热衷于欺骗患者做导乐,就是因为这个是用来发奖金的。 第三个问题:患者侧切伤口缝合操作失误。患者侧切伤口缝合期间,由于患者会阴表皮薄,助产士范静错误的将会阴缝穿,将会阴和臀部表皮缝合在一起。助产士发现后范静,叫来组长,组长拆开第一次的缝合线,进行了二次缝合。这个过程病例上没有出现,是我在产房目睹,当时助产士也口头向患者承认第一次缝错了。这个失误加大了患者痛苦,并对患者伤口恢复造成不利影响。患者至今天仍然反应伤口疼。6月1日我向产房口头投诉此事,产房居然不承认有二次缝合的失误。鉴于此事我方没有直接证据,真实有理没地方讲。后来像医患办投诉,医患办给的答复是“查看病例,不存在二次缝合伤口”。 助产士范静操作失误,自然不会把这个写入病例,病例里没有记载,我们就投诉无门。这样的制度合理吗? 以上都是医院的乱收费项目。以下是我们对医院医疗费用的质疑,因为我不是医学专家,因为前面的乱世收费我们对医院产生了怀疑。下面的费用还请有经验的专家帮我们分析一下是否合理。 一,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进口)的使用是否合理。22日4时50分患者成功顺产,生产后助产士就给患者注射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由于此注射液是进口药物,费用较高536元一只。患者质疑此注射液的用药合理性。根据我方后来对此注射液的了解,此药是用于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子宫收缩驰援引起的产后出血现象。而患者产后无任何出血迹象,可以理解常规方法(缩宫素)已经成功预防了产后出血。在患者没有任何出血迹象的情况下,注射此高价进口药物是否合理。如果专家委员会研究病历后认定用药合理。我方还质疑为何当时不使用国产同类针剂预防出血? 6月2日我向产房口头质疑为何不适用国产针剂,产房给我们的答复是,此针剂,医院进货的只有进口药物。这是真的吗?为何不考虑一下我们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为何医院不配备次针剂的国产产品。真的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时候和进口针剂的药物提成有牵连。 二,难产接生手术费900元是否合理。患者从上产床到成功分娩,历时不超过一个小时。胎位正,过程顺产,没有手工按摩扶正胎位,没有发生臀位接生,没有使用产钳,没有使用负压吸引胎头。为何按难产接生收费?6月2日我向产房口头质疑,产房说是给罗女士进行了手工按摩扶正胎位,可是罗女士回忆说,从来没有医生给他做过手工按摩扶正胎位。这种事情也没监控,真是只能凭良心说话了。请家专鉴定一下我们的病历,是否属于难产接生。 最后总结一下我们这次窝心的生孩子经历。 首先一,我们觉得以后去医院看病一定要找个一个有熟人的地方,不然真的黑你没商量。 第二点,医患办完全是个推卸责任的部门,他们没有独立的家专委员会鉴定纠纷。医患办只是把我写的投诉资料再次转达给科室,由被投诉人给我答复。那结果肯定是死不认账,推卸责任。 第三点,经常看到新闻上医患矛盾尖锐,发生打架事件。这一次我算是明白了,我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和医院根本没有一个合理处理纠纷的平台。医患办的背后还是科室,他们既是运动员有是裁判员。和医患办打交道,输的总是患者。所以这次我是理解了,为何医患之间常常拳脚相加。第四点,医患办最后告诉我不服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我们质疑的总共费用才不超过1000元,去法院起诉是件划不来的事情。这1000元的乱收费,很多患者也都忍了。我们虽然属于低收入人群,1000元也不算小数字。但关键是事情让人窝火,不吐不快。 第四点,人多的医院服务质量确实难以保障。西北妇幼新院年初开业至今,可以是说是天天人山人海。西北五省的孕妇都跑来生孩子。所以“萝卜快了不洗泥”服务质量确实难以保障。再加上新院招聘了大量的年轻医生,我这里不能说年轻医生就一定不行,但像我们遇到的助产士范静,就是一个操作水平不过关,而且善于撒谎,为了挣奖金不择手段,没有医德的人。反正我们以后再看妇科,儿科是绝对不会再去西北妇幼了。新盖的大楼,花那么多钱,投资是要抓紧时间收回来的,这钱只能从患者身上去黑。 我写这封信里面的问题,都已经向科室,向医患办投诉过。但医院的下属医患办给我的答复是,医院没任何责任。医院靠医患办这种形同虚设的部门,是根本处理不了医患矛盾的,原因就在于医患办的背后的专家还是科室,医患办不是一个独立的调查机构,所以根本处理不了医患矛盾的,只能成为一个推脱责任的机构。 下一步,我打算向雁塔区卫生局投诉西北妇幼。但我这不超过1000元的纠纷,是否能引起重视?希望和我有同样被黑经历的患者,加入我的投诉行列。比如说“导乐费”这个乱收费,每个患者都被黑了,为什么大家不能站出来一起去投诉西北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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