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0 | 浏览: 909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6Rank: 6Rank: 6

经验值
1453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秦都区
街道:
人民路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16-4-7 17:47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转发】学习
  专家提醒,输液不是“万能药”,不可能“液到病除”。相反,过度输液还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
  一、降低人体免疫力。
  在自然状态下,人体对周围环境的病菌具有较强的防御能力。如果大病小病都依赖输液,久而久之就会降低人体自身的免疫能力。
  二、损伤人体肝肾等器官。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输入的药液进入人体后,大部分都要经过肝脏代谢,最终由肾脏排出体外,这会加重肝肾的负担。
  三、存在较大风险。
  既使输液前做了无菌化处理,溶液的浓度合理,速度得当,输液也依然存在难以预知的风险。专家提醒,静脉输液发生不良反应的比例,在所有药物剂型中“高居榜首”,是最不安全的给药方式。
  四、导致人体菌群失调。
  人体的体表及体内寄存着许多细菌,正常情况下保持菌群间的平衡,就不会引发疾病。过度输液会导致人体固有的细菌菌群失调,增加细菌的耐药性,为今后的治疗带来难以想象的不良后果。
  五、可能造成人体不良反应。
  当体内输入致热、致敏物质,如游离的菌体蛋白或其他代谢产物时,这些物质的输入可能造成人体不良反应,如发热、红疹、瘙痒、肿胀等过敏性反应,严重者还可能休克甚至死亡。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还在给您的孩子输液吗?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