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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日前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相关补充。根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的《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暂行)》:
( ^5 j9 f: }1 f+ E g& R, D) d5 k3 {1、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
* }0 N7 l8 c* c2、装修自住房屋、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6 |: l; `( _! ]5 J5 \2 y" Z; P3、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时限为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5 X; _; i, T. S2 h9 B+ G
个人觉得这是好事啊,房地产近些年不景气,政府各种利好政策相继**,尤其是对于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以往短期内没有机会使用公积金的人来说,想要等待机会使用的几率小之又小,除非挨到退休;
; j$ f3 e4 D; j* O- h而现如今公积金的提取从原来的1年增加到5年内,这不得不说是惠民政策,尤其对于那些已经买房但还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已经再交但账户余额过少的人来说,可以在5年内的时间内只要交纳足够的公积金均可以提取;# Y3 H6 Q% g- Q7 x* m4 F
所以啊,我公积金那点可怜的余额终于可以熬熬发挥所长喽!# {' E0 J3 _$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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