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灵兒| 于 2018-3-6 10:53 编辑
生育津贴
人社部规定: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在休产假时 应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计算方法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 ÷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 一次性计发
申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是
生完小孩之后先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信息匹配才能申报生育津贴 申报的有效期是一年 生育保险在绝大部分地区是不能转移的 换了新工作最好是重新参保
产假怎么算?
休假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具体如下: ▼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实一直以来法定产假天数都是98天
但是根据17年的陕西省产假政策规定: 如果参加孕前检查,增加10天 陕西省政府补充意见中有提到再增加60天 这样加起来剖腹产的15天假 才有183天! 但是正常情况下 生育津贴还是会按照98天来发放
哪些人能领生育津贴?
必须满足2个必要条件: ▼ 1.怀孕到生产期间有归属公司,不是离职状态; 2.公司有给缴纳五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