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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分享 2009-3-24 15:22| 发布者: 妈网客服@xa| 查看数: 1403| 评论数: 0|来自: 本站原创
许可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负责处室
莲湖区
经办人
莲湖区管理员
受理机构
患儿母亲的单位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服务内容概述
凡生育第一个子女后,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再生育的家长,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事项申办条件
凡生育第一个子女后,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
申报材料
1、患儿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籍本及复印件;2、患儿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3、患儿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要双面复印);4、近两年,患儿在两家市级以上医院诊治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及其复印件。(1)住院治疗者,还须提供治疗、手术情况的证明文件。(2)化验检查:血细胞检查、生化检查、有关激素检测等报告单(3)辅助检查:心电图、脑电图、B超、X片、CT等影像片和报告单。(4)专科检查:眼科、耳鼻喉科、神经等特殊检查,如视力、听力、智力测试报告单。
办事处理流程
患儿家长首先向患儿母亲的单位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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