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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分享 2009-3-24 15:37| 发布者: 妈网客服@xa| 查看数: 8440| 评论数: 12|来自: 本站原创
许可事项名称
给婴儿报户出生应持手续
负责处室
西安莲湖区
经办人
西安莲湖区管理员
受理机构
计划生育办公室
服务内容概述
1、西安市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不含外地出生证)2、西安市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介绍信(其母户口及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专发)3、婴儿母亲的户口本4、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婴儿报户口应随其母户口5、双方的结婚证6、独生子女证7、一孩生育证
政策法规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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