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全免,未“参合”者也可获得人均800元的费用补助; 获补助条件:陕西农业户口、合格医院分娩
我省从5月1日起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104县(区)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只要为陕西户籍、农业户口并在取得助产服务许可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享受。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财政统筹安排,按各区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总数,以人均800元补助标准(阴式产70%,每例500元;剖宫产30%,每例1500元)给予补助。
参合农村孕产妇由农合报销后,再由该项目进行补助从而享受到住院分娩费用全免。农合基本上可报销40%左右的分娩费用,而该项目相当于补助了60%左右。对于未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直接按照阴式产和剖宫产基本服务项目的费用进行补助,其余费用也就是相当于40%分娩费由自己负担。 住院注意事项:持合作医疗证和免费住院分娩卡
孕妇住院分娩时,持合作医疗证和免费住院分娩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去办理免费住院分娩卡,免费住院分娩卡由各区县自行设计、印制,并统一编号、登记发放。
孕产妇申请办理免费住院分娩卡时,乡镇卫生院将进行审核、填写、汇总,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复核、登记、盖章后,再由乡镇卫生院领回,发至孕妇手中。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算享受“一站式”服务。孕产妇住院期间不交纳项目规定的服务费用,由医疗机构先期垫付。出院结算时产妇或家属提交出院结算清单(由医疗机构提供)、住院分娩卡及相关资料,由结算处审核、结算、直接减免,并经孕产妇或家属签字认可。对于合并产科严重并发症、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如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在新合疗报销的基础上实行不高于2000元的定额补助。在本区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可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定额补助手续。具体标准由各县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县限价补助标准。 |